来凤县住建局住房个人信息系统数据分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二次)

02-14 09:42   来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就来凤县住建局住房个人信息系统数据分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来凤县住建局住房个人信息系统数据分中心建设项目

   二、招标编号LFCG-2016-119a(2)

三、货物需求:服务器3台、交换机2台、UPS电源1台、自助查询机及查询软件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预算:  人民币陆拾贰万陆仟贰佰元整(¥626200.00元)

五、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备:

5.1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

5.2具有履行本项目必需的人员、资金、技术等能力,能按照要求提供相应货物和在本地提供相关服务。

5.3所投货物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软件产品必须是正版软件,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5.4为确保来凤县的个人住房信息能实现与湖北省住建厅、恩施州住建委顺利联网和无缝对接,本项目数据建设标准须采用湖北省住建厅、恩施州住建委房产数据中心统一的数据标准。故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书原件,否则其投标无效。

1自助查询软件实现自助查询、自助打印、后台配置等模块,要求与房地产管理系统、数据分中心数据实现无缝对接,投标人需要出具兼容性承诺书。

2)投标人须出具数据联网上报(个人住房数据及交易日报、月报)能实现与州住建委数据中心无缝对接的承诺书。

5.5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在开(评)标当天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查询记录的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判定。若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惩黑名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联合体和关联企业投标

6.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同一单位只能授权一人参加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七、报名办法及招标文件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214日起至2017220每天(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00时、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7379:00时前递交至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逾期送达、未密封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兹定于2017379:00在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公开开标。投标人代表必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提交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投标人2013年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原件资格审查资料(单独密封提供),按时签到出席开标仪式;否则,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采购人来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孙涛

联系电话:13972446942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来凤县武汉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九楼

联系人:田六一 

电话/传真:07186277876

                                二○一七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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