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2017年春季-2018年春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招标公告

02-14 09:43   来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就来凤县2017年春季-2018年春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来凤县2017年春季-2018年春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二、招标编号LFCG-2017-02a

三、货物需求:冷冻鸡胸肉、鸭胸肉、鱼丸、牛肉丸,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预算:  人民币贰佰伍拾万零叁仟捌佰整(¥2503800.00元)

五、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备:

5.1具有合法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2具有履行本项目必需的人员、资金、技术等能力,能按照要求提供相应货物和在本地提供相关服务,经营实力强,信誉良好。

5.3所投产品必须达到国家有关卫生要求,产品包装的标识、标签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符合现行最新国家(行业)标准。

5.4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在开(评)标当天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查询记录的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判定。若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惩黑名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5所投货物必须符合相关国家(行业)标准。

六、联合体和关联企业投标

6.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同一单位只能授权一人参加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七、报名办法及招标文件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214日起至2017220每天(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00时、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7389:00时前递交至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逾期送达、未密封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兹定于2017389:00在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公开开标。投标人代表必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居民身份证原件)按时签到出席开标仪式;否则,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采购人来凤县教育局

联系人:李时均

联系电话:0718-6282089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来凤县武汉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九楼

联系人:田六一 

电话/传真:07186277876

                                二○一七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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