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启动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IV级)应急响应

12-16 17:30   周微敏

12月16日下午,来凤县召开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紧急会议,会议对近期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立即启动《来凤县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

关于启动来凤县城区重污染天气Ⅳ级应急响应的公告

近期由于天气静稳,大气污染扩散条件差,受本地污染积累及外来污染源输入叠加共同影响,12月14日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228,属于重度污染;12月15日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189,属于中度污染;12月16日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213,属于重度污染。根据县气象局、县环境监测站会商意见,结合气象预报,预计今明两天污染物扩散条件较差,后期大气重污染天气可能持续。根据《来凤县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有关要求,立即启动IV级蓝色预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应急响应强制性措施:

1、建筑施工扬尘管控。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实施建筑拆除作业的全部停止施工;强化建筑施工工地、商砼生产、渣土消纳场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因浇筑施工工艺、市政抢修、抢险工程等确不能停工的除外)。(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

2、道路扬尘管控。中心城区主干道及主要次干道增加清扫保洁频次,除低温天气(0℃以下)外,每天不间断洒水。城管执法和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巡查,加大对主次干道,特别是县城出口路扬尘管控力度,坚决打击遗、撒、漏等违规运输车辆。(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

3、工业污染源监管。强化工业企业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科技经信局)

4、餐饮业监管。加强对城区大中型餐饮油烟治理设施运行监管,确保达标排放。(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城管执法局、县生态环境分局配合)

5、露天焚烧监管。严格管控农作物秸秆、城市垃圾等露天焚烧行为,严禁露天烧烤。(县城管执法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配合)

二、实施应急响应建议性措施:

1、公众健康防护。组织广播、电视等媒体安排整点时间宣传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播报,告知公众在预警响应期间采取必要健康防护措施。建议学校减少课外活动,提醒儿童、老人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运动。(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卫健局、县教育局)

2、公众出行管理。提升公共交通运力,延长夜间收班时间,提倡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上下班不使用私家车,改为步行或使用公共交通。(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委宣传部、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请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迅速开展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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