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明年1月至4月进行登记

11-30 08:41   来凤电视台  

把脉农情,关注民生。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6年12月31日24时,普查内容为2016年度全国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省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农普办)宣布,我省明年1月至4月进行普查登记,并从今日起正式启动一个月倒计时

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每10年开展一次,在尾数逢6的年份开展,是当前三项周期性普查制度(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农业普查)中的重要一项。此前,曾于1996年、2006年开展了两次。

省农普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有利于查清我省三农“家底”,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5年6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决定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省政府于2015年9月,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三次全省农业普查的通知》,对全省农业普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当前,我省农业普查各项工作正在紧张、有序、高效开展。

来源 | 湖北日报 郭习松

编辑 | 邓焮月

审核 | 肖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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