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来凤签订《农产品安全责任状》 对食品问题“零容忍”

04-05 09:56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邱俊杰)3月29日,在来凤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来凤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2016年来凤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了乡镇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要求乡镇政府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格治理农产品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责任书规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各乡镇政府对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对乡镇年度综合目标考核项目;农产品质量安全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是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直接责任人。

县政府要求,各乡镇政府要建立权责一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对未完成责任目标的将实行责任追究。对岀现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倒查追究相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县政府将不定期对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年终综合考核结果向全县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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