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检察建议荣获全省“十佳检察建议”

12-13 17:13   来凤县人民检察院   许黎明 何曼

本网讯(通讯员 许黎明 何曼)日前,来凤县人民检察院发给该县人民政府的检察建议(来检建字[2015]32号)被评为湖北省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十佳检察建议”。

2015年,来凤县人民检察院在查办来凤县电力执法大队干部王勇骗取农村卫生改厕项目资金200余万元案件过程中,先后查办相关国家公职人员涉嫌贿赂、渎职犯罪8件8人,系2015年7月中纪委通报的全国十起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之一。为规范涉农项目管理,促进国家公职人员严格履职,该院通过查办案件分析了该县改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案件带来的负面影响,及时向该县人民政府发出来检建字[2015]32号检察建议,以期县政府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堵漏建制。该份检察建议紧密结合案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行性,在该县及全州引起了很大反响

据此,该院围绕案件同时形成了《关于来凤县农村户厕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严重违法犯罪问题的专题报告》报送恩施州人民检察院和来凤县委,获得恩施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忠良签批并要求以专报形式报送恩施州委、政府相关领导,州委书记等领导对报告进行签批并十分重视。州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贯彻落实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推进惠农扶贫领域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州检察系统加大农村惠民工程预防和查处力度;来凤县人民政府遵照县委书记批示发文至全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涉农专项资金规范管理和自查自纠工作,来凤县委以专函形式回复县检察院,该县60余家单位也将整改落实情况回复至该院。

近年来,来凤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建成恩施检察机关首个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以“三棒鼓”等创新形式扩大预防宣传,围绕查办案件多次打出漂亮的侦防组合拳,切实扩大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影响力。全省“十佳检察建议”是该院继《来凤县人民检察院2013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报告》被评为湖北省“十佳年度报告”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又一殊荣,也是该院在实现预防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法治化道路上的新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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