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调整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12-14 17:00  

本网讯(通讯员覃雪峰)近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及国务院、省、州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进行了调整,形成了《来凤县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016年版)》。

《来凤县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016年版)》在上一版确定的228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全部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15项,部分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2项,新增的行政审批项目2项,承接的行政审批项目2项,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9项,合并的行政审批项目5项,共计净减15项。同时,对部分审批事项的名称、实施部门进行了调整,最终确定县级行政审批事项213项。

各审批部门对照新的行政审批项目清单,做好了相应的调整、承接及取消工作,同时同步调整了部门权责清单,编制了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切实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并及时制定或再造审批流程,编制或修改完善了办事指南,进入了来凤县审批系统平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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