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新规:12月1日起卖违法保健食品 最高按货值20倍罚款

07-29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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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云综合报道  7月28日下午,湖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包括《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湖北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在内的三个条例以及《关于大力推进共享发展的决定》。

本次会议通过了一个决定和三个条例,分别对湖北省全局发展、食品安全、物业服务以及自主创新促进方面进行了重点部署。为争创落实和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先行区、示范区,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将制定《关于大力推进共享发展的决定》列入今年工作重点项目,分别阐述了关于牢固树立共享发展理念、完善共享发展的七个方面体制机制、强化共享发展的四项保障措施。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滕鑫曜表示:“作出这一项具有引领性、法规性的《决定》,有利于把中央和省委关于共享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变成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和一致行动,有利于围绕推进我省共享发展作出更有效的制度性安排,有利于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使全省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农产品质量安全该如何保障?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蔬菜、水产品、肉类等都是我们老百姓日常必不可少的食用农产品,为了保障我们每天所食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从规定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建立农产品质量检查制度、建立食用农产品准入制度等方面加强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管理。

湖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栾丽娜表示:“农产品它从田间到餐桌,这是一个安全源头,而且集中主要到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了。那么这个关口就一定要把好,在这里头我们的条例专门设置了一个专节来加强对集中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

对于“食品安全条例对于保健品会销有没有什么举措和规定”这个问题,栾丽娜则表示:“《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专门进行了规定,对于违反规定的,没收其违法经营所得和违法经营的食品,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 金额不足5000元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5000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

如何加强网络食品的监管?

此外,食品网络销售作为一种新兴的销售业态,在给人们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也时常发生相关食品安全事件。为保证网络食品的安全,《条例》着重加强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管理。

湖北省人大财政与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友松表示:“入网食品经营者作为普通的食品的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按照要求取得许可,并保证其生产经营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其次,强化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管理责任,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登记、销售食品信息审核、食品安全检查、违法行为处理、投诉举报处理等管理制度。”

张友松还谈到对“三小”(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的监管问题:“据不完全统计,湖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共有5万多家,小餐饮和小摊贩的数量更是庞大。《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重点对 ‘三小’管理作了规定,小作坊申请生产许可,小餐饮取得经营许可,小摊贩建立登记制度。”

物业服务活动中业主的哪些权益受到法律保护?

随着湖北省城乡居住条件发生改观,顺应百姓安居需求的物业服务业也得到长足发展。但是,由于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的权利义务不明晰,造成物业服务不规范,导致双方矛盾和冲突。因此,《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的出台明确了保护业主合法权益方面的相关规定,特别是业主最为关心的停车位问题,湖北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小菁表示:“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且初始登记所有权人为建设单位的停车位、车库不得销售给业主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优先满足业主需要后对外出租的,每次租赁期限也不得超过一年;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场地用于停放车辆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其分配、使用及收费管理具体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

而《湖北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也对我省创新发展带来了积极意义,通过创新机制引进人才,并以金融支持增动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以真正提升湖北省的自主创新能力。

来源:湖北之声、武汉晚报

(责任编辑 黄静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