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合格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条件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税务登记代码证(副本)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注:投标时
须提供副本原件验证)
5、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次政府采
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属城管执法大队执法车辆和“牛皮癣”清洗车。共9辆(详见车辆维修一览表)。
三、维修要求:
质量要求:做到维修速度快、消除故障准确;
四、验收
1、对维修车辆故障是否排除实行驾驶司机确认,城管大队相关中队负责人确认,城管大队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确认的三级共同确认方式认可;
2、相同故障在短期内(三个月以内)再出现的视同未排除,其材料费、工时费由维修方承担,直至排除为止;
3、结算按县、局、所相关要求进行结算;
四、验收机构与职责
城管大队成立结算小组,其组成人员:以城管大队主要领导为主,验收小组至少4人组成。主要确认故障是否排除,费用的核定。
五、结算条件和付款方式
结算小组签字确认后按季度一次性付清。
六、投标单位可在 2017年 2月16上午9 时至 2017年 2月23日上午 9:00(工作时间)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到来凤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报价登记。
七、报价文件送达地点:来凤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办公室。
八、报价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2月23日上午9:30时(开启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报价文件开启地点:来凤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会议室。
招标单位联系人:姚 勇
电 话: 07186282786 13385239798
联系地址: 来凤县接龙桥路221号
来凤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