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维权,一通电话就够了

02-22 16:47  

 

近日,来凤县工商局受理一起消费者投诉案件,经过认真调查取证,积极协调解决,充分发挥了工商部门服务监管职能,维护了消费者权益。

214日,游客胡某在来凤旅游就餐期间,与当地餐馆提供草鱼而不是青鱼问题发生纠纷,认为商家存在欺骗行为。事后胡某在返程途中拨打12315投诉。考虑到不是现场投诉,给调查取证带来困难;且餐馆位置位于来凤高速公路出入口,在来凤的旅游景区内,其经营行为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来凤形象。县局分管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成消保分局与翔凤镇工商所联合调查组,进行详细调查。

通过调查,发现该餐馆确实存在不规范经营行为,如开据的消费清单上没有写明鱼的种类,只写了重量及价格,信息不完整,易引起消费者误解。借鉴于去年两起类似的投诉,我局对其进行了约谈,指出了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通过沟通协商:该餐馆负责人对其因经营中的不足给消费者胡某带来的不愉快进行了诚恳地道歉,并以充电话费的形式给消费者退款200元。

县工商局将继续秉承“服务发展是第一要务,监管执法是第一责任”的理念,不断提高监管服务和消费维权水平,努力营造安全放心、健康文明、诚信和谐的消费环境。(田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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