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水河
云上来凤讯(实习记者 田依梦)为了加强酉水河保护,防治河流污染和生态破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恩施州实际,制定了《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酉水河保护条例》,条例共42条,惩罚制度严格。
其中,条例中的第三十二条这样写道:禁止向河流排放、倾倒工业废渣、生活垃圾和其他废弃物。违反该条例,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处10万元罚款;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停产整顿。
酉水河和清江一样,被称为土家人的母亲河。酉水河全长477公里,跨鄂、渝、湘3省、2州8县,贯穿我县近90公里,是我县最主要的一条河流。但近年来河流污染日益严重,对酉水河流域水环境安全形成严重威胁。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酉水河保护条例》已由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9月29日表决通过,并经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12月1日批准,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来源 | 来凤电视台 田依梦
编辑 | 吴思志
审核 | 肖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