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0余户纳税人畅享“营改增”改革红利

05-03 11:22  

  来凤新闻网讯(记者黎芳 通讯员盛琪)5月1日零时,县国税局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税大厅的工作人员为来凤天顺实业公司代开了金额(含税)为412元的首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此同时,来凤县金凤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华龙村集团来凤置业有限公司、湖北来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凤世纪金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软件分别开具了金额(含税)为1110、5550、954、212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标志着我县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工作与全国顺利同步启动运行,并在全县全面推开。

  据了解,我国“营改增”自2012年1月1日从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启动试点,逐步扩展到北京、江苏、安徽等10个省市。到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范围推广到全国试行,涉及交通运输业、电信业以及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等部分现代服务业。
  按照2016年中国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今年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范围将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截至4月25日,我县国税、地税部门已完成纳税人信息移交、数据采集、信息录入、纳税辅导等工作,国税部门共接受试点纳税人1712户,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48户。
  作为我国今年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全面推开“营改增”将基本消除重复征税,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主要内容是实行“双扩”:一是扩大试点行业范围,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二是扩大抵扣范围,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据测算,此次“营改增”改革将为四大行业降低20%以上税负,而小微企业税负将有较大幅度的减轻。

 

  由于打通抵扣链条,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改革红利还将惠及我县原增值税纳税人,为我县跨越转型发展、稳定经济增长创造更优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