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州安监局督察组一行携专家对我县尾矿库防汛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督察组深入企业一线,通过实地查看,现场查阅记录台账,帮助企业查隐患,为企业指出存在的问题,要求对照没有做到位的要限期加以完善,严格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17〕30号)、《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鄂安监发〔2017〕29号)精神,围绕责任体系是否健全,五人包保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是否认真执行落实到位;应急救援方案和物质器材是否满足防洪工作需要;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和汛期值班值守是否认真执行落实到位等十条认真开展好自查自纠,确保汛期生产安全。
县安监局分管领导及革勒车镇相关负责人一起参与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