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检察院:检察建议助推监管场所 两所“分家”

09-07 14:49   宋玉华

本网讯(通讯员 宋玉华)2017年以来,来凤县检察院驻所检查人员在对监管场所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来凤县看守所与拘留所长期二所合一,导致对在押人员的管理、教育、劳动等诸多方面不统一、不规范。

来凤县因触犯刑法犯罪的在押人员与行政拘留人员年羁押量一般在500人次左右。而看守警力(含辅警)仅20余人。因警力不足,导致看守所存在混押混管的情况。驻所检查人员通过深入监室,逐人核对、教育谈话等方式了解到,2017年7月1日至6日,行政拘留人员向某某与留所服刑人员周某、刑事拘留人员郑某某等混押在同一监室,这给管理、教育带来极为不便。更加严重的是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

针对以上问题,驻所检查人员以部门和单位名义分别向来凤县看守所和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书》,说明二所合一的弊端,提出解决的办法和建议。并将《检察建议书》抄送县分管领导和恩施州监管支队。县公安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看守所相关人员开会研究,并及时向县分管领导和州监管支队领导汇报,争取到了两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及时进行了如下整改:

来凤县公安局迅速筹备人、财、物,组织施工队日夜不间断施工,来凤县拘留所终于在主体工程竣工两年半后完成了设施设备的安装调配和人员配备工作。2017年7月21日,来凤县拘留所正式揭牌,并于当日投入使用,彻底解决了来凤县看守所与拘留所多年来二所合一的弊端。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