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赵情学、向玉珊)笔者从国家财政部官方网站上获悉,依据《关于下达财政管理绩效考核奖励资金的通知》(财预[2017]56号)文件精神,我县喜获财政部2016年度财政管理绩效考核奖励资金2000万元。
据财政部“财预[2017]56号”附件__财政管理绩效考核奖励资金分配表,此次获得财政部(预算司)奖励的有7省(区)3市、24个县,覆盖北京市、浙江省、湖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省市区。财政部按照东部地区每个市奖励2500万元、每个县奖励1500万元,中西部地区每个市奖励3000万元、每个县奖励2000万元的标准,总体安排奖励资金合计6.15亿元;湖北省只有咸宁、老河口、汉川、来凤四县市获此奖励,奖励资金总额9000万元,其中除咸宁市获奖3000万元外,老河口、汉川、来凤三县市获奖数额均为2000万元。
来源 | 通讯员 赵情学 向玉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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