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检察院:两封“建议”立竿见影,污染河道重归“清流”

05-07 10:54   来凤县人民检察院   孙伟

本网讯(通讯员孙伟)2018年1月15日,湖北省来凤县检察院接到举报,漫水乡枣木桠村洗车河污染严重,发现该公益诉讼线索后,2018年1月18日该院决定立案调查。

该院民事行政检察部经过反复走访,实地调查取证确定:污染源来自河流上游的两个养猪场,共计养殖生猪1200左右,由于沼气池不能正常运转,失去应有功能,未收集到的猪粪便及冲洗废水直接排入溪沟,汇集流入洗车河,致使河水、河底发黑,臭气熏天,污染严重,洗车河两边用水不便,严重的影响了周边村民的正常生活,当地村民反映强烈。经过实地取点检测,排放超标。

该院调查结束后,根据证据事实分别给环保局和乡政府发出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环保局、乡政府果断采取措施,目前两个养猪场生猪已经处理完毕,猪舍已经清扫干净,河道污染已经清理完成,两个养猪场已经正式关停。

两封“建议”立竿见影,污染河道重归“清流”,还村民一条干干净净的河流。该院多次进行回访,确认两个养猪场已经关停,河水已经清澈,“受够了这俩养猪场,搞的臭气熏天的,不过这下好了,用不了多久又可以在河里洗衣洗菜了……”回访的时候一个村民这样说道。

习主席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绿水青山,还村民一个舒适健康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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