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监督检查

07-06 13:15  

(通讯员 黄服务 向开斌)“老人家,我们是县财政局工作人员,向您了解一下您的健康扶贫资金是多少?钱都打到您的存折上了吗?”7月6日,县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组工作人员来到三胡乡狮子桥村群众家中,详细询问扶贫资金发放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有关会议精神,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鄂财办发〔2018〕3号)和全州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培训会的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力度,保障财政扶贫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县财政局制定了《来凤县财政局关于开展财政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从6月中旬开始,4个工作专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监督检查。

据悉,本次对全县8个乡镇实行全覆盖检查,每个乡镇抽查不少于20%的村,每个村抽查不少于10%的贫困户。检查方式一是以乡镇为单位,采取“四个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检查;二是各乡镇财政所明确一名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员,对扶贫资金进行常态性监管,每月25日前向县财政局报送当月监管情况;三是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2017年财政扶贫资金、统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围绕产业发展补助资金、生态补偿资金、教育补助资金、易地扶贫搬迁情况、健康扶贫资金、社会保障资金等专项资金,从资金申报和拨付是否及时规范、资金使用是否合规、资金管理运行是否严格(专户运行、专账核算、专人管理)、资金申请、拨付和使用情况是否公开、建设项目是否合格、建成项目是否投入使用等方面开展专项检查,保障扶贫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

来源 | 通讯员 黄服务 向开斌

编辑 | 李传宝

审核 | 叶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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