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同志评定伤残等级公示

08-13 16:49   优抚安置股  

张伟 同志评定伤残等级公示

我县张伟,男,1970年2月出生,苗族,1990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来凤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2016年4月26日下午3时许,张伟同志参加全院举办的“五一趣味运动会” 羽毛球比赛,在第三场第二局对阵李德方的比赛中,跳起扣球右脚落地时,身体突然失去重心平衡摔倒后造成右脚骨折,经医生诊断为右脚胫骨远端骨折,右侧腓骨上端骨折。出院后左股骨功能受限,不能正常行走,2017年9月向本单位申请评残等级。

经 来凤 县(市、区)民政局和 恩施州 民政局审查,报省民政厅审核,拟评定张伟同志为 九级因公伤残,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 2018 年 8月 14 日至 2018 年 8 月 21日。

公示期间,若对张伟同志伤残等级评定有意见,可向县民政局反映,反映意见时应讲明事实和理由,并留真实姓名,以便民政部门调查核实。

http://laifeng.cjyun.org/p/46566.html

受理电话: 0718 6271337

通信地址: 凤翔大道85号

来 凤县 民政局

2018 年8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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