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财政局组织开展代理 记账监督检查工作

08-17 11:54  

2018年8月17日,来凤财政局在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会计执业质量检查。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代理记账服务的通知》(鄂财会【2018】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财政局派出检查组对我来凤金算盘会计有限公司,来凤县天钺会计有限公司,恩施颐华财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共三家代理记账机构的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检查代理记账机构是否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0号)的相关规定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开展会计监督检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赋予财政部门的职责,是财政部门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今后,来凤县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督和业务指导力度,督促规范代理记账业务和会计行为,为我县中小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代理记账服务。(汪春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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