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县财政局重新修订并发布了《来凤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来财行发〔2018〕130 号),此办法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印发了《来凤县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补充通知(来财行发【2018】132号),此通知自2018年9月25日起执行。
差旅费的此次修订主要集中在取消奖励性补助,明确省外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方面,要求各类人员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培训费补充通知,主要对讲课费执行标准做了新的规定。
出台新的差旅费管理办法和对培训费管理办法补充通知,是我县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改进会风、规范差旅费管理和完善公务活动管理制度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措施。县财政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职能。
来源 | 通讯员 田野秀 李倩 向开斌
编辑 | 李传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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