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组织采购代理机构集中学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11-08 15:10  

近日,来凤县财政局联合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全县招投标代理机构集中学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知识。

会上,学习解读了《湖北省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新目录取消了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目录,将部分原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目录归并到集中采购目录,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从上年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暂行办法着重强调了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内部风险控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需要注意的一些重点环节;管理办法着重强调了招标代理机构法律责任。

来源 | 通讯员 龚景耀 向开斌

编辑 | 李传宝

审核 | 叶新燕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