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财政局制定管理办法加强涉农、扶贫资金监管

01-07 15:49  

为进一步服务精准扶贫工作,做好涉农、扶贫资金监管工作,及时了解涉农、扶贫资金运行情况,为涉农、扶贫资金监管工作提供依据,近期,县财政局制定了《来凤县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及监督履职管理办法》。

一是实行分工负责制。管理办法明确了乡镇财政为乡镇资金监管的责任主体,成立专门的资金监管办公室,明确一名乡镇资金监管员,负责日常联系、跟进落实,乡镇资金监管员至少每个月一次乡镇各部门走访调查一次。

二是实行信息直报。乡镇资金监管员每月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箱等形式向县财政局、农村局直报信息。

三是建立涉农、扶贫资金监管工作平台。重点就涉农、扶贫资金工作出现的问题上报县财政局后,县农村财政管理局按照要求将问题分拨到各相关单位、股室办理并负责督办到位。

制定乡镇资金监管管理办法是贯彻落实省财政厅、州财政局提升创新落实涉农、扶贫资金监管工作的具体举措,也是财政部门转变工作重心,在新形势下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措施,通过到对涉农、扶贫资金运行实时监管,信息直报,及时了解涉农、扶贫资金运行情况,主动听取人民群众和各部门的呼声、意见和需求,尽心尽力帮助人民群众和各部门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多为人民群众和各部门办一些实事、好事,支持我县经济的发展。

来源 | 通讯员 向开斌 汪忠祥

编辑 | 李传宝

审核 | 叶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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