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向艳华 向开斌)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保障国家税收收入,又让个人尽享国家减免抵扣政策,县财政局两举措认真做好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相关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掌握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通过认真学习《个人所得税法》和财税相关文件,确定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应纳税所得额、税率等。
二是重点审核,坚持初审和复审相结合。财务室从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大病医疗六个方面多次核对每位职工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对于有疑问的情况,与本人核对。核实无误后,通过单位代扣代缴个人应交的个人所得税。
来源 | 通讯员 向艳华 向开斌
编辑 | 李传宝
审核 | 叶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