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财政局组织开展2018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04-24 09:22  

(通讯员李金萍 邓梅  向开斌 )为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文件精神,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鄂财绩发[2012]5号)、《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来凤县财政局工作专班对2018年度“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工作专班遵循“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经济性和系统性”原则,采取深入项目单位实地察看、面访、座谈、查阅相关资料、核查财务凭证,并从上级主管部门及各基层部门获取大量高质量和准确可靠的数据信息,同时对参与农民和相关机构进行访谈,发放调查问卷,收集绩效评价所需的基础性资料,从投入、过程、产出及效果四个方面进行科学、客观、公正的进行评价。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与评级相结合的形式。

目前已完成基础数据统计,全县地方配套资金计划到位数46.78万元,实际到位46.78万元;年度获得支持的创业个人贷款总额410万元;当年到期的创业担保贷款额1563万元,实际收回1562.97万元;应拨付给金融机构的中央资金114.73万元,实际拨付114.73万元;应拨付给金融机构的省级资金52.99万元,实际拨付52.99万元;财政资金年度创业担保贷款发放额410万元;PPP项目总数2个,民营企业参与的PPP项目数2个;当年个人和小微企业数量41个;PPP项目总数2个,落地的PPP项目数2个。来凤作为抽查现场评价地区之一,6月30日前完成收集整理汇总现场评价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和整改情况,向委托方递交绩效评价整改报告和整改情况,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

来源 | 李金萍 邓梅  向开斌

编辑 | 李传宝

审核 | 叶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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