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财政局联合人保财险公司,对全县8个乡镇“三农”投保及理赔情况进行了实地核实,确保做到及时查勘、科学定损、快速理赔,提高投保农户对“三农”民生工程的政策知晓度和服务满意度,保障参保农户基本利益。
按照《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财金[2016]123号)的要求,2019年来凤县能繁母猪保险、水稻保险和两属两户农房保险总保费491393元,其中县级财政补贴资金68000.4元、省级财政补贴资金201629.6元、中央财政补贴资金221733元。与2018年保险保费297384元相比增长40% 。
来源 | 通讯员 邓梅、李金萍、向开斌
编辑 | 李传宝
审核 | 叶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