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用“三步”让嚣张被执行人还钱

10-21 09:04  

近日,面对气焰嚣张、拒不还钱的被执行人,来凤县法院执行法官仅用“三步”,就使被执行人乖乖履行了5.5万元的执行款。

申请人向某与被执行人姚某某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姚某某支付向某5.5万元。判决生效后,姚某某并未支付,向某遂申请执行。

 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姚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敦促姚某某尽快还款,但姚某某置若罔闻。执行法官利用查控系统对其名下财产进行查控,也没有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因姚某某未在户籍地居住且拒接执行法官电话,导致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此时,申请人向法院提供线索,称姚某某目前在浙江省绍兴市一家饭店工作。执行法官立即启程前往绍兴,经调查核实,姚某某在该饭店任职店长,每月工资9800元。执行法官在当地法院的协助下,在饭店对姚某某实施了抓捕,并带回了当地法院。

  执行法官对姚某某进行法治教育和思想教育,但姚某某态度恶劣,并大放厥词:“就算拘留也不会还钱,反正15天就放出来了。”执行法官为其戴上手铐,表示:“拘留只是第一步,第二步是对你进行罚款,因为你现在的行为已经严重妨碍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规定,现在要对你进行2万元罚款。”看到罚款决定书,原本嚣张的姚某某开始坐立不安,神情紧张,执行法官又不急不慢的甩出第三步:“你有能力履行生效裁判而拒不履行,将财产转移,长期躲藏,情节十分严重,构成拒执罪,本案将移交公安机关侦查,后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你将会面临牢狱之灾,到时可不只是拘留15天。”到此,姚某某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表示愿意履行,钱都在妻子手上,与妻子联系后,当场用微信转账支付了5.5万元,该案得以顺利执结。(来凤县融媒体中心 张杏 通讯员司欣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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