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来凤县入选!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公示名单发布

11-23 09:19  

11月22日,,国家民委发布《关于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拟命名名单的公示》,对第九批共236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拟命名名单给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至11月26日。其中,共有湖北省5个区(单位):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来凤县、孝感市汉川市仙女山街道山后湾社区、十堰市郧西县湖北口回族乡坎子山村、武汉西藏中学、湖北文理学院。

依照《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办法》规定,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命名有效期限为5年。已被命名5年期满的,须重新申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优先推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的单位,5年评选周期内不重复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据统计,“十三五”期间,共有960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获命名,其中示范州(地、市、盟)42个。









(来凤通联记者 杨依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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