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人民政府关于主动申报“两违”情况的通告

06-05 10:18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为贯彻执行2015年4月13日来凤县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勒令停止一切“两违”建设行为的通告》,全面开展“两违”整治工作,特对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主动申报“两违”情况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支持“两违”整治工作,对2007年1月1日以来以本人或他人名义在全县范围内未经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职能部门审批的违法用地、违法建房,或不按审批要求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物等必须严格按规定主动向所在工作单位、村(居)委会申报,主动接受处理。2015年10月31日前不申报的党员干部将严肃问责。

  二、广泛接受全县人民对“两违”工作的严格监督,举报电话:0718—6271988。

  特此通告

 
来凤县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