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减贫摘帽”工作实施方案

11-18 15:10  

来凤县“减贫摘帽”工作实施方案

1.总体思路

按照“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要求,以稳定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脱贫为目标,突出创机制、强基础、提素质、扶产业、优保障,创新扶贫机制,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特色产业发展,建立脱贫保障制度和健全产业扶贫、金融扶贫、驻村帮扶、脱贫管理、扶贫考核和绩效评估制度,实现“整县脱贫、减贫摘帽”目标 ,为与全省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2.主要目标

2015—2017年(三年重点攻坚期):以《建档立卡扶贫信息》2014年数据为基数,完成8个乡镇、46个贫困村、21897户贫困户、78913名贫困对象脱贫,通过省、州评估验收,实现 “减贫摘帽”。

(1)2015年完成15323户、55184人减贫(其中包括2014年减贫4160户、15000人,实际减贫11163户、40184人);

(2)2016年完成20个贫困村、5217户、18865人减贫;

(3)2017年完成26贫困村、1355户、4864人减贫。

(4)三胡乡、革勒车镇、绿水镇、漫水乡2016年通过省、州验收,实现出列。

(5)翔凤镇、百福司镇、大河镇、旧司镇2017年通过省、州验收,实现出列。

2018—2020年(三年巩固提升期):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小康建设,发展特色产业,完善落实保障政策,全面巩固脱贫成果。

3.重点任务

(1)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村、组公路维修、新建、硬化工程,行政村通畅率、客运班车通达率达100%,自然村通畅率80%。实施“大管网、大连通、大服务、全覆盖”农村饮水工程,全县农村大管网集中供水达95%,农村安全饮水自给率100%。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农户通电率达100%,通生产用电自然村覆盖率达100%。加强光纤通信改造工程,行政村互联网覆盖率达100%;移动通信信号覆盖率达100%;广播电视综合入户率达100%。

(2)加快特色产业发展。依托农业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绿茶、藤茶、山茶(包括核桃等)10万亩,带动贫困户6000户(藤茶5万亩,带动贫困户3000户;绿茶2万亩,带动贫困户1000户;油茶3万亩,带动贫困户2000户)。发展生猪规模养殖户3000户,带动贫困户2000户。发展土鸡规模养殖户5000户,带动贫困户3000户。发展蔬菜种殖户3000户,带动贫困户2000户。发展道地药材基地5万亩,规模种殖户3000户,带动贫困户2000户。依托旅游企业和旅游基地,发展乡村旅游户示范户2000户,带动贫困户1000户。

(3)实施扶贫促进工程。着力抓好整村推进。强化46个贫困村的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和脱贫管理。实施贫困户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工程。对无劳动能力、无投资来源、有重度残疾的无房或危房特困户,实行定额补贴建房;对贫困户危旧房、土坯房进行改造直补。推进小额信贷工程。逐年加大扶贫信贷担保资金投入,做实做大扶贫小额信贷担保平台,建立扶贫小额信贷保证保险机制,加快审批放贷工作,不断做大信贷规模。

(4)加强村级设施建设。推进行政村、中心村及农村新社区学校(幼儿园)、村民卫生室、便民服务中心、村民文化活动中心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配套设施齐全、服务功能完善的农村公共服务平台。

(5)建立脱贫保障机制。落实“两线合一”政策,对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农村“两无”贫困人口,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完善“大病救助”政策,对大病贫困对象进行再救助,阻止因病返贫。完善农村贫困家庭子女上学的教育资助制度,解决特殊贫困户子女上学难问题,确保适龄儿童不会因贫、因病、因灾而失学。

(6)实施能力提升工程。每年完成1000户(人)的“两生”雨露计划工程。实施“三五”(500名乡村干部、500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5000名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加强农村“三支”队伍建设。加强贫困户的技术培训。

4.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县“实施精准扶贫收入倍增工作领导小组”。增设“综合协调、产业发展、基础建设、扶贫搬迁、环境治理、投资融资、信息管理、公共服务、督办评估和执纪问责10个工作组,组长分别由县级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6个工作专班。强化驻村帮扶工作,驻村单位主要领导是驻村扶贫、精准脱贫的第一责任人,选派年富力强、作风扎实的干部为驻村工作队员。充实乡镇精准扶贫收入倍增领导小组,建立乡镇扶贫开发办,乡镇分管副书记任乡镇扶贫开发办第一主任,配齐扶贫信息、脱贫管理、项目实施等工作人员。加强村级脱贫管理工作,村支部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长是村精准扶贫的第一责任人。

(2)明确工作责任。县扶贫倍增领导小组负责“减贫摘帽”总体协调推进工作。各工作组和县直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倒排工期”的要求,围绕精准扶贫年度考评和“减贫摘帽”验收考评的责任指标及年度任务,切实谋划建设项目、制定项目方案、筹措项目资金、推进项目建设、加强项目监管,及时收集资料、报送指标进度。乡镇是实施精准扶贫和“减贫摘帽”工作的主体,要按照时间节点,切实做好辖区范围内精准扶贫项目的谋划、申报、实施、监管、验收、报帐及销号、脱贫、出列等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加强精准脱贫管理,确保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和资料整理工作,如期通过减贫达标验收;2016年减贫摘帽乡镇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对照减贫验收标准,加快实施各类项目,加强脱贫资料管理;脱贫任务较重、基础设施欠帐较多的乡镇,要树立赶超意识,抢抓政策机遇,及时组织力量,全力投入项目建设,切实加强扶贫信息动态管理。

(3)突出基础建设。围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实现同步小康目标,大力推进农村“小康路、小康水、小康电、小康房、小康讯”等工程建设。公路、饮水等基础设施类项目要按照“大管网、大连通、大服务、全覆盖”的要求,打破村、片区、乡镇界线,全域设计、优化布局,谋划“大项目”,实施“大建设”,实现“大连通”。精准谋划贫困户危旧房改造和扶贫搬迁项目。对无劳动能力、无投资来源、有重度残疾的无房或危房特困户,实行定补建房;对有劳动能力、有一定投资来源的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给予定额补贴。

(4)狠抓产业扶贫。以贫困村为重点,加快推进“121”产业发展模式,通过组建一个专业合作社、一个资金互助社,链接一个农业企业,发展一个主导产业,提高贫困村经济发展的水平和组织化程度;采用供应种苗、提供硒肥、培管补贴、支持流转等方式,加大对贫困村主导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大力推广“公司+合作组织+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激励市场主体为贫困户提供种籽种苗、技术指导、产品回收、贷款担保、农业保险等服务,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返还、股份分红等紧密型利益链接机制;大力推广订单种养、合同管理,引导、组织市场主体深入农户,通过实地察看商谈,达成合作意向,签订生产合同,按照合同组织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推广资产受益扶贫模式,利用财政扶贫资金、农村产权作为贫困户的股份,参与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和收益分红,鼓励土地流转、租赁等方式发展规模规模经营。

(5)加快片区开发。坚持“突出重点、打造亮点、区域推进、示范带动”的原则,整合项目资金,创新推进机制,落实综合扶持措施,扎实推进三胡黄石、翔凤红花、沙坨、绿水五台、漫水渔塘、百福司河东、大河白果树、旧司后坝、革勒车岩板、大坝生态保护区10大综合扶贫片区建设。通过改善基础条件、培育主导产业、实施扶贫搬迁、开发人力资源、发展社会事业,促进10大片区率先脱贫、步入小康,成为全县精准扶贫的先行区、率先脱贫的示范区、推进机制的创新区。

(6)强化资金保障。坚持以精准扶贫项目建设为重点,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招标(采购)、统一实施、统一报帐”的“五统一”要求,实行“跨部门、跨年度、跨层级和大类间统筹、打通使用”的办法,统筹整合生活救助、条件改善、产业发展、扶贫搬迁、撬动金融、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等大类资金,投入精准扶贫项目建设。坚持用精准扶贫统揽项目资金运作,充分运用交投、旅投等金融平台,做大县扶贫经济开发中心融资平台,加大扶贫信贷风险补偿基金投入,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果。县直各责任部门要以精准扶贫项目为重点,按照“项目内容明确、资金流向清晰、责任分工具体,项目资金落实”的要求,及时制定大类项目的实施方案,明晰统筹资金的来源渠道、使用平台、资金额度、内容进度、责任主体等,报县实施精准扶贫收入倍增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

(7)着力脱贫管理。围绕户、村、乡、县“减贫”目标,严格执行标准和程序,切实加强脱贫管理。乡(镇)、村要根据脱贫任务目标,结合年度减贫困计划,制定“减贫”工作实施方案。高度重视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的动态管理,及时录入贫困对象信息资料、帮扶措施和帮扶成效,全面、准确、真实反映精准扶贫工作进度和帮扶效果。严格执行脱贫标准,遵守脱贫程序,切实做好年度考评和验收评估工作,乡镇、村及县直各责任部门要及时统计、报送“减贫”工作资料报表,撰写“减贫”工作半年总结、年度总结,及时收集、整理、汇编“减贫”工作相关文件资料;脱贫村、出列乡镇要在脱贫当年的12月中旬前,对照有关标准,进行自评,撰写“减贫”自查报告,并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提出考核验收申请。加强扶贫信息管理员队伍建设。选择文化素质较高、责任心较强、工作业务较熟悉的同志从事扶贫信息管理工作;督促扶贫信息管理人员加强政策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技能,全面适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战”管理的要求,踏踏实实、兢兢业业做好扶贫信息管理工作。

(8)加强监督考核。将精准扶贫项目建设和脱贫管理、纳入县直责任单位和乡镇年度目标综合考核内容,县纪委、监察局、县委政府督查室要完善督查、考评、问责方案,建立督查、考评、问责制度。对工作推进不力的部门和乡镇要严格按照《来凤县精准扶贫工作问责暂行办法》给予严肃处理。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强化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资金监管流程,建立项目申报、公示公告、招投标、检查验收、资金报账和审计问责、主体责任及主管人员的任期责任追究制度,确保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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