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脱贫验收标准和程序

11-18 15:23  

来凤县脱贫验收标准和程序

1.脱贫标准和程序

(1)户销号

①销号标准。按《恩施州贫困户精准脱贫评估验收表》达到90分以上即为脱贫。①有收入来源、②不愁吃、③不愁穿、④有教育保障、⑤有住房保障、⑥有基本医疗保障、⑦有养老保障。

②销号程序。按照“入户调查—农户确认—代表评议—村级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复查—州省抽查——确认录入”的程序认定贫困户(人口)销号。

(2)村脱贫

①脱贫标准。按《湖北省贫困村脱贫验收评估表》进行评估,达到90分以上即为脱贫。①减贫取得实绩、②内生动力增强、③基础设施较为完善、④公共服务较为完备、⑤村级组织建设取得实效。

②脱贫程序。按照“村申报—乡(镇)审查—县复核—州、省验收—确认录入”的程序认定贫困村脱贫。

(3)乡(镇)出列

①出列标准。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地方财政收入增幅高于全县人均平均增幅;农村贫困人口、贫困村全部脱贫;辖区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村级组织建设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②出列程序。按照“乡(镇)申报—县核查—州、省验收”的程序认定贫困乡镇出列。

(4)县摘帽

①摘帽标准。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地方财政收入增幅高于全省人均平均增幅;农村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乡(镇)全部脱贫;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卫生、教育、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主要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贫困发生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等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②摘帽程序。按照“县申报—州审查—省验收”的程序认定贫困县摘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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