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03-05 11:13  

 

来凤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来凤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决议
(2016年1月20日来凤县第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次全体会议通过)
 
来凤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莫北平同志受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使法定职权,积极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和民主法治建设,圆满地完成了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取得了新成绩,应予充分肯定。会议同意报告提出的201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扎实履行法定职责,在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建设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