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外干部队伍建设 汇聚智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原创   12-26 15:10   魏艳菊

党外干部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的重要作用。加强党外干部队伍建设既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需要,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需要,更是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人才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县把党外干部队伍建设作为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重点来抓,开阔选拔视野,创新培养模式,拓宽安排渠道,健全管理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种种原因,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仍然不相适应。

一、党外干部队伍建设现状

在政治安排方面:我县的党外代表人士中,有省人大代表1人;有州人大代表11人、州政协委员12人;今年配备县级党外政协委员108人,占全县政协委员总数的60% 

在实职安排方面:全县共配备党外副科级以上干部40名,其中处级以上领导干部3名,正科级领导干部14名,副科级领导干部23名。全县培养物色储备了群众基础好、参政议政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的党外后备干部76人,其中县级后备干部17人,正科级后备干部23人,副科级后备干部36人。在本次县乡两级换届中,配备党外正职领导干部1名,乡镇党外副镇长3名

二、党外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上存在一些偏差。少数单位和组织对培养、选拔、任用党外干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简单地把是否加入中国共产党作为衡量干部先进与否的标准,思想上有偏见,工作上不放心认为“党内具备条件的人多的是,用不着党外找”,缺乏真正的统一战线意识、多党合作意识和广纳群贤意识;部分党外干部的思想认识也有偏差,有的认为非中共干部只能当“配角”,当副职是终点没奔头,要向更高层次发展,只有入党才有机会。

 

(二)储备使用上存在“备用脱节”现象。一方面是党外后备干部总量相对不足、储备不够充分,党外干部队伍建设青黄不接,整体年龄偏大,特别在青年干部中较优秀的和杰出的非干部十分缺少,从而出现了基层单位担任领导职务的非干部数量少、配备难尴尬局面,整体不利于党外干部的成长;另一方面党外后备干部由于职数限制、任职条件限制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还存在多年备而不用、备而不管的现象,少数部门和单位仅仅停留在人才库的建设上,后续管理跟不上形势发展步伐,甚至个别单位存在“不备不管”的现象,党外干部队伍还处在自然成长状态。

(三)体制机制上存在不尽完善的地方。党外干部的培养机制、管理机制、使用机制等都还存在不尽完善的情况,虽然建立了统战部门和组织部门“六个共同(共同制定规划、共同物色选拔、共同培养管理、共同考察人选、共同研究提名、共同督促检查的工作机制,但还缺乏可操作性实施细则,对党外干部的培养、推荐、使用没有真正形成合力。

三、加强党外干部队伍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强化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中央统战条例》)、《湖北省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湖北省实施办法》)和《中共恩施州委贯彻<湖北省实施办法>的意见》及中央、省、州统战工作会议精神,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外干部队伍建设的论述,深刻认识和领会加强党外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政治意义,克服“清一色”思想和“花瓶”观念,要像重视党内干部一样关心重视党外干部。建议在县委中心组学习、党校主体班培训中,加入统战理论和合作共事能力培养等内容,切实增强各级各部门加强党外干部队伍建设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二是将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列入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的总体规划,统一安排实施。凡明确应安排党外干部的单位,要确定专门职务和职数安排党外干部。对已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外干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在政治上要充分信任,工作上要积极支持,生活上要热情关心,要用其所长,保证党外干部在职责范围内有职有权;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为党外干部发挥作用创造良好氛围。 除了大力全方位宣传《中央统战条例》外,对党外干部中的优秀代表人物也应进行正面宣传报道,树立他们作为党外干部在民主政治建设、在人生事业中建功立业的标杆希望。

(二)竞进提质,进一步增强党外干部综合素质。一是注重理论政策的培训。要将党外干部的培训教育列入干部培训教育的总体规划,上级和本级举办的培训班都要有计划地分配党外干部名额,注重集中培训和远程教育相结合。同时在县委党校加挂社会主义学校的牌子,成立工作班子,落实培训任务;二是注重实践锻炼。实行有计划、有目标、有层次、多形式地输送到有关部门进行锻炼,可采取轮岗、挂职、交流等形式,选派党外后备干部到基层和经济部门工作,在实践中积累经验,增长才干;三是注重是交流培养。定期组织召开党外领导干部岗位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为他们提供学习交流的机会,让他们互相切磋经验,互相学习提高;四是注重坚持使用标准。一方面充分考虑党外干部的特殊性,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党外干部,防止为达到结构和数量要求而降格以求,一方面在任用党外干部时要严格把关。

(三)拓宽渠道,进一步促进“备用”良性循环。一是树立大人才观念,拓宽党外干部的来源渠道。每年可从新招录的年轻干部中有计划地培养党外干部,确保党外后备干部数不低于后备干部总数10%,为党外干部增加新鲜血液。二是将党外后备干部纳入全县党政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统一部署、同步实施,组织、统战部门共同建立党外后备干部库,对条件成熟的党外后备干部及时提拔使用,对已建立的党外干部信息库和党外干部后备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坚持备用结合,逐步形成合理结构和年龄梯次,以保证党外干部队伍的连续性、稳定性。三是严格执行《中央统战条例》、《湖北省委实施办法》和《恩施州委实施细则》关于党外代表人士政治与实职安排的相关规定,加大党外后备干部使用力度,对素质较高、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后备干部,要根据工作需要委以重任,放到重要岗位加以锻炼,使党外后备干部队伍达到“以培养促使用,以使用促培养”的良性循环。

(四)整体联动,进一步规范工作运行机制。一是落实组织、统战部门党外干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教育管理、轮岗交流等方面的工作,协调解决党外干部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相互通报党外干部队伍动态,研究党外干部选拔、培养、使用、入党等重大事项,以解决在政策规定上和日常工作中相互脱节的问题;二是出台《来凤县贯彻落实<中央统战条例>实施意见》,建立责任明确、权责清晰的党外干部安排使用机制,确保“六个共同”真正有效运行,保证党外干部在本职岗位上有职有责有权,帮助党外干部优化合作共事的环境条件,拓展用武之地;三是建立健全非党干部入党劝留制度,根据需要做好非党干部加入党组织的劝留工作,正确处理吸引优秀知识分子入党和有意识保留一批先进人物在党外工作的关系,使党外优秀人才合理向党内、党外两方面分配。四是全面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干部的结对联系制度,通过调查研究、走访慰问、座谈会议等活动,及时掌握党外干部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明确努力方向,促进党外干部健康成长;五是成立“来凤县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为党外干部搭建组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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