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智能一体化系统项目中标公告

02-14 16:32   来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就来凤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智能一体化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已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LFCG201703a

二、项目名称来凤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智能一体化系统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贰佰肆拾伍万元整(¥2450000.00)。

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布媒体及日期

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来凤网,2017122

五、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7214日;

评标地点: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六、中标信息

中标人:武汉市霍克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洪山区珞瑜路113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贰佰肆拾叁万贰仟壹佰贰拾伍元整(¥2432125.00元)

主要中标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1

机柜系统

艾特网能BSLGM061420

1

19538.00

2

机柜热管理系统

艾特网能CS007HA0T00

1

31501.00

3

机柜供电系统

艾特网能UR-0100DAL

1

22031.00

4

机柜监控系统

艾特网能BSM-L

1

11486.00

5

机柜消防模块

艾特网能FM200

1

19084.00

6

网络收发器

华通鑫达HTXD-FE100S-4D1F

50

536.00

7

系统服务器

研华701

1

12524.00

8

语音通知系统,IVR控制台、数据控制台

海峰

1

20039.00

9

评标专家管理系统

海峰

1

21470.00

10

考勤、签到软件

海峰考勤管理V1.0

1

10138.00

11

门禁系统

海峰门禁管理V1.0

1

10735.00

12

人脸指纹一体机

中控IFACE7

17

1073.00

13

120BPCIe增强型变声VOIP语音卡

海峰SHN-120B-CT/PCIE/VAR

1

53676.00

14

变声软件

海峰

1

41748.00

15

显示屏单元

晶美P3全彩

652

190.00

16

多点控制服务器MCU

派诺PBH-MCU200 R16

1

112791.00

17

媒体录播服务器

派诺PBH-NP1083

1

19491.00

18

高清视频会议硬件终端

派诺PBH-TE60S(60)

9

39827.00

19

网络音频处理器

派诺D-64net

1

24655.00

20

高清会议专用摄像头

派诺PBH-MC803

10

9858.00

21

POE音箱

派诺PR-8

8

4309.00

22

POE音箱

派诺PR-6

14

4177.00

23

大功率主机

J&KBLS-350

1

57850.00

24

小功率主机

J&KBLS-350

2

22066.00

25

同步主机

J&KBLS-350SM

1

29820.00

26

手机信号屏蔽柜

J&K 定制

2

26241.00

27

半球型网络摄像机

海康威视DS-2CD5126EFWD-IZ(2.8-12mm)

18

3339.00

28

LCD拼接屏

海康视威DS-D2055NL-B/G

4

21351.00

29

平台数据中心

海康视威IVMS8510E

1

65604.00

30

核心交换机

锐捷RG-S7808C

1

86883.00

   七、中标通知书领取地址: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

   八、公示期: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九、质疑

9.1相关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9.2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3306885650@qq.com

9.3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9.4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

9.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9.5.1 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9.5.2 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9.5.3 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9.5.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质疑书不是原件的;

   9.5.5 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9.5.6 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

   9.5.7 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9.5.8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投标人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

   9.5.9 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来凤县武汉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九楼

联系人:田六一、张 敏

电话/传真:07186277876

                                 2017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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