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三瘾君子为筹集足够的资金购买毒品吸食,将多辆车的电瓶偷走变卖,日前,来凤法院审理了此案。
电动车已经成为人们不可或缺的代步交通工具,街道旁,小区内随处可见电动车,可随着电动车防盗技术得到提升,不是一般人都能轻易得手,但车电瓶容易拆卸,被盗后大多数人也不会报警,为了筹措毒资,无业青年吴某、张某、赵某就专偷车里的电瓶。
2016年7月期间,吴某、张某、赵某三人,在凤南桥、水果行老盛大网吧,盛世广场、步行街、桂花树村廉租房等处,采取单独作案及互相掩护等方式,盗窃了五辆电动车、两辆三轮车、一辆拖拉机共计八组电瓶,并一两百的价格销赃至翔凤镇活水村一废品收购站,三人将所得款项用于购买毒品海洛因吸食。
来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赵某、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为吸毒窃取他人财物(其中吴某作案5次、涉案价值2928元;赵某作案4次,涉案价值2407元;张某作案2次,涉案价值1303元),数额均属较大,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