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茧丝绸公司位于旧司乡高洞集镇资产(二次挂牌)实物资产转让项目公告

02-16 10:17   来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实物资产转让项目公告

标的名称

来凤县茧丝绸公司位于旧司乡高洞集镇资产(二次挂牌)

 

项目编号

 GR2017HB1000050  

 

 

转让申请与承诺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本转让方提出申请,将持有的(来凤县茧丝绸公司位于旧司乡高洞集镇资产(二次挂牌))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贵所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转让公告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4
、我方已对交易所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交易所的交易规则;
5
、标的转让后,我方积极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交接及变更手续,如果由于我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资产无法交接或变更等情形,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6
、我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本次房产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了承租人。(适用于转让标的已出租的情况)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贵所、意向受让方和经纪会员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资产占有方名称

来凤县茧丝绸公司 

 

 

2015-10-10 

资产属性(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资产类型

房产  

 

资产评估情况

 

资产评估值

24.59(万元)

资产基准日

2016-01-12 

 

评估机构

永业行(湖北)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情况

核准(备案)机构

来凤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核准(备案)日期

2016-5-30 

 

挂牌价格

22.5(万元) 

 

挂牌起止日期

2017-02-16

 

挂牌截止日期

2017-03-15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
行使优先购买权

 

 

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处置资产土地类型为机关团体用地、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现经来凤规划委员会规划为商住用地(本次处置价格已包含土地出让金)。 2、资产转让后,由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相应证件的过户手续。若涉及水、电、气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  

 

一、标的资产信息

 

房屋

坐落位置

位于旧司乡高洞集镇 

房产证号

来凤县房权证旧司乡字第00012130 

 

建筑面积

798.80   平方米

评估价值

24.59  万元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附加信息

坐落位置

旧司乡高洞集镇

房产证号

来凤县房权证旧司乡字第00012130

建筑面积

798.80平方米

目前用途

 

 

土地证号

来国用(2009)第0713051

地号

0713051

证载地类用途

工业用地

使用权面积

615.38平方米

划条

该地块规划为商住用地,绿地率≥25%,建筑密度≤40%,建筑高度为49.5米,低多层建筑后退规划道路红线3.0米,高层建筑后退规划道路红线5.0米,商住比1:9

           

 

 

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协议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对本次产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产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过户风险)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2、本次资产转让是以转让标的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前,应对照我国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自行审查其受让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确认其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能办理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并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3、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转让方委托的永业行(湖北)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本次资产转让项目出具的评估报告(鄂永房【2016】(估)字第0284号、鄂永地【2016】(估)字第0445号)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转让资产的现状、性质、用途不持任何异议。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支付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专用账户。 5、本次转让是以标的资产现状转让,如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载明的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房产、土地等相关管理部门实测核定为准,面积差额及用途性质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6、本次转让标的过户手续由受让方与转让方共同负责办理,办理产权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7、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7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630前到达公司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交纳金额

7(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16:30 

 

交纳方式

支票 汇票 其他  

 

保证事项

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原缴款账户。    

 

处置方法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 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保证金及价款结算账户

保证金及价款统一结算账户: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恩施舞阳支行

    :    100552365800018888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姚正祥

 

联系电话

0718-84206258229882

 

传真电话

0718-8229882

 

交易机构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