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三大举措推进妇女儿童法治宣传教育

03-02 10:43  

近年来,来凤县司法局深刻认识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性。会同县妇联、县教育局等有关部门,以服务妇女儿童,提高其维权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妇女儿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一、健全机制,成立“心系妇儿·送法到家”活动领导小组。县司法局、县妇联、县教育局联合下发开展“心系妇儿·送法到家”活动的通知,成立全县“心系妇儿·送法到家”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妇儿法制宣传教育、维权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来凤县妇女儿童法治宣讲和权益维护服务团,并组织服务团成员赴各基层“妇女之家”、妇女群众集中地、各中小学校,开展普法宣传、法律讲座、维权指导等服务214场次2390人次受益,引导广大妇女儿童崇尚法治、知晓法律、遵纪守法、依法维权,不断提升广大妇女儿童的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

二、多渠道开展对妇女儿童的法制宣传教育。一是集中宣传。结合“三八维权周”“6·26国际禁毒日”等节日,在乡镇、社区、学校等人群密集区开展“反对家庭暴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无毒青春·健康生活”等法律宣传活动。宣传活动通过发放法律知识手册、接受法律咨询等方式进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二是流动宣传。充分发挥各乡镇妇女之家、家长学校等阵地,通过播放专题片、解析身边典型案例等形式,组织服务团成员到乡镇举办《反家庭暴力法》知识讲座5场次,到中小学举办“向校园暴力说不”、“远离毒品·从我做起”等法制教育课20余场。三是特色宣传。组织志愿者服务队伍,深入村、社区、学校等场所,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三棒鼓表演等形式,开展普法教育宣传。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港湾”工作室还通过组织中学生旁听一起容留他人吸食毒品案件的庭审,让学生从思想上牢固树立“无毒青春,健康生活”的意识。

三、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我县司法行政机关认真履行法律援助职责,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制度。一是对涉及妇女和未成年人的案件,本着“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质服务”的“三优”原则,免费帮助维权。二是进一步畅通法律援助咨询、申请渠道。利用12348法律咨询热线,认真解答与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密切相关的婚姻家庭、赡养、抚养等方面问题。三是为妇女儿童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援助。以服务为宗旨,用“热心、耐心、细心、爱心”来化解来访者的幽怨,为他们答疑解惑,帮助她们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仅去年,全县共办理妇女儿童维权案件21起。接待法律咨询680余人次,较好的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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