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粮油收储公司实物资产转让项目公告

03-07 10:40   来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实物资产转让项目公告

标的名称

来凤县粮油收储公司所属的粮站闲置大米加工生产线和变压器 

项目编号

GR2017HB1000071    

转让申请与承诺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本转让方提出申请,将持有的(来凤县粮油收储公司所属的粮站闲置大米加工生产线和变压器)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贵所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转让公告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4
、我方已对交易所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交易所的交易规则;
5
、标的转让后,我方积极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交接及变更手续,如果由于我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资产无法交接或变更等情形,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6
、我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本次房产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了承租人。(适用于转让标的已出租的情况)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贵所、意向受让方和经纪会员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资产占有方名称

来凤县粮油收储公司 

资产属性(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资产类型

设备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恩施州施南资产评估事务所 

资产基准日

2017-01-15 

资产评估值

11.80038(万元)  

核准(备案)情况

核准(备案)机构

来凤县国资局 

核准(备案)日期

2017-03-03 

挂牌价格

12(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7-03-07

挂牌截止日期

2017-03-15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
行使优先购买权

 

重大事项披露

1、根据转让方提供的评估报告(施南评报字【2017】第12号)显示,本次转让的钢球生产机器设备主要包括日产50吨大米加工生产线1套(含圆形清理筛1台、振动清理筛1台、去石机1台、砻谷机1台、重力筛双体1台、单辊米机3台、白米分机筛2台、抛光机单辊双辊各1台、粉碎机1台、提升机13台、配电柜1台、风网管道一组)以及500千伏安变压器1台;本次转让均为现状转让,拟处置机器多半年久失修,具体使用价值买受人可自行前往标的物存放现场踏勘。
2
、设备名称及图片详见披露附件。 

         

 

一、标的资产信息

 

机械设备

名称

大米生产线及变压器一台 

规格型号

详见表格

计量 单位

 

数量

2

成新率

 

评估值(万元)

11.80038

附加信息

 

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最多延长24个周期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协议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3.5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63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
、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3
、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恩施公司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4
、转让方提出:(1)本次转让的标的是以转让方提供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实务资产清单的设备进行交割。(2)受让方须在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完成所有设备的清点,并对《资产移交清单》进行签字确认。(3)设备移交前的安全保管责任由转让方负责,设备移交后的安全保管责任由受让方负责。(4)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日内完成交易范围内的所有拆卸、搬运等一切手续并承担标的资产的所有拆卸及搬运费用,因拆卸及搬运造成人员损伤及标的资产安全均由受让方负责承担相应责任;
5
、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机器设备的拆除、保管、移交、搬迁、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6
、本次转让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7
、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 恩施施南评估事务所对本次资产转让项目出具的(施南评报字【2017】第12号)评估报告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所转让资产的现状、瑕疵不持任何异议。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交纳金额

3.5(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16:30

交纳方式

支票 汇票 其他

保证事项

注:产权交易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金处置方法的,按照《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处置方法

注:产权交易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金处置方法的,按照《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保证金及价款结算账户

保证金及价款统一结算账户: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分行营业部
行号:清算行号:;大额支付行号:
账号:617011000082398

披露附件

  设备名称及型号

三、联系方式

         

 

会员机构名称

    

会员联系人

 

会员联系电话

 0718-8229882

交易机构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海燕 张藜凡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718-8420625

 

 附件

 

设备名称

数量

圆形清理筛

1

振动清理筛

1

去石机

1

砻谷机

1

重力筛双体

1

单辊米机

3

白米分机筛

2

抛光机单辊

1

抛光机双辊

1

粉碎机

1

提升机

13

配电柜

1

风网管道一组

1

500千伏安变压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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