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号,全县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基金征收工作会议召开。动员全县上下迅速行动起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确保圆满完成省、州下达的目标任务。县委常委、副县长向子明出席会议。
会上,宣读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农村居民部分)基金征收工作的通知》,对城乡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基金征收相关情况进行了说明,并通报2016年1—10月各乡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保费征收情况。
2017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农村居民部分)参保范围为户
籍在本县的农村居民、 以及户籍未在本县但长期在本县务工、经商、工作、学习的农村居民,
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即日起可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参(续)保登记手续,翔凤镇辖区内居民到县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办理参(续)保登记手续。
会议要求,要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做到组织到位,领导到位,人员到位,确保基金征收工作按时有序推进;围绕参保率98%的工作目标,切实采取措施,积极征收,确保完成全年任务目标。
来源︱来凤电视台 周林 周小灵
编辑︱吴思志
审核︱肖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