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民生天然气公司依法进入破产重整

07-02 10:21  

6月30日,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来凤民生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申请,依法处置工作正在刑民同步推进。

因来凤民生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2018年6月27日,部分集资参与人向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破产重整申请。

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主体适格,申请理由充分,考虑到民生天然气公司具有重整的可行性,对该公司进行破产重整有利于最大限度依法保护集资参与人利益。

目前,来凤县公安机关依法对民生集团负责人向来生、覃明等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并对集团涉案资产、股权等予以查封、冻结,扣押了企业相关公私章;组织开展相关调查取证,集资参与人登记工作正有序进行。县民政部门采取临时救助、医疗救助、落实低保等方式,对特殊困难集资参与人进行救助帮扶。县有关部门组建专班协调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在下步工作中,来凤县将始终坚持依法处理、分类处理、公开处理原则,全力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按照企业破产重整程序,有效推进破产案件办理进程,加快债务处置进度,最大限度维护集资参与人利益;进一步完善民政救助、司法救助等救助帮扶机制,对在依法处置过程中出现的特殊困难集资参与人进行帮扶救助,帮助困难集资参与人渡过难关。

来源 | 来凤新闻网

编辑 | 李传宝

审核 | 叶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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