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财政和住建两部门联合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

08-17 15:42  

近日,由来凤县财政局和住建局起草,县人民政府签发的《来凤县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及监督检查(暂行办法)》正式实行。

办法规定:县财政局和县住建局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全县危房改造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每年至少开展一到二次专项检查,抽查的乡镇不少于40%,每个乡镇随机抽查的村不少于30%,每个村随机抽查的危改户不少于30%。

两部门联合,进一步加强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监管力度,切实履行财政扶贫资金监管职能,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保驾护航。

来源 | 通讯员 刘红 粟春梅 向开斌

编辑 | 李传宝

审核 | 叶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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