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预算绩效管理出实招

11-08 16:40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及《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决定》文件精神,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监督,结合县情,来凤县人大常委会于10月25日通过了《来凤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定》,11月5日印发各单位。

《决定》紧紧围绕“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强化绩效监督,增强各部门牢固树立绩效理念,实现预算管理从“重分配”到“重管理”的转变、从“重项目”到“重效益”的转变、从“力争资金”到“用好资金”的转变,全面覆盖所有预算部门(单位)和所有财政性资金;将绩效理念和绩效意识融入预算管理各个环节,切实提高全县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绩效管理提升到一个崭新的高度,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指明了方向。

该《决定》的出台,标志着我县预算绩效管理围绕“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这条主线,落实部门财政支出主体责任,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向法制化和规范化迈向一大步。

来源 | 通讯员 傅乾梅 向开斌

编辑 | 李传宝

审核 | 叶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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