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开展“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

05-15 17:43  




5.15

“现在非法集资太多了,在外面辛苦几年赚的钱,遇到集资就全没了,太可惜了!”在来凤县喳西泰龙凤文化广场,几位市民簇拥宣传展板前议论着。

手拉手,心连心,抵制非法集资

5月15日,第十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为宣传经济金融法律知识,远离非法集资,增强广大群众预防经济犯罪意识,来凤县金融办、县公安局、县委宣传部、县银监办等16家单位及银行,在喳西泰龙凤文化广场开展以“手拉手,心连心,抵制非法集资”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近千余名社区群众参与活动。

邢祖训、李伟、洪家进、邓家斌、田延初、刘涛、向子明、汪建敏、田崇忠、覃玉斌等县领导参加活动。


喳西泰龙凤文化广场现场解惑答疑

活动现场设立咨询台,解答市民关于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问题,发放相关宣传册、宣传单等。

典型案例展示

活动还结合“云联惠”、“e租宝”等鲜活案例,制作成宣传展板,以例说法,揭示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网络传销等常见的经济犯罪手法和伎俩,让市民识假防假,增强防范意识,不因蝇头小利落入犯罪者的圈套,遭受财产损失。

签名号召动员

现场还设立签名墙,号召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的行动中来。



此次活动现场接受群众咨询400余人次,发放宣传册700余份,宣传单1000余份,设置宣传展板20余块。

如何抵制非法集资



认清非法集资

1.非法性: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公开性: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利诱性: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社会性: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定对象吸收资金。

非法集资六种典型手法

1、假冒民营银行,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经获得或正在申办银行牌照,虚构民营银行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2、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民非法集资,一是发售虚假理财产品,二是虚构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担保名义非法吸收资金。

3、借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群众向账户汇入资金。

4、以“养老”为旗号,一是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等引诱老人投资;二是举办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等引诱“投资”。

5、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以无价值或价格低廉的纪念币、邮票等所谓收藏品为工具,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高价回购,引诱群众购买。

6、以投资理财名义非法集资。成立投资理财公司或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设立网络借贷平台,以高利为诱饵,设立空壳公司,勾结关联企业和担保企业,采取虚构借款项目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吸收公众资金。



来源 | 来凤公安 通讯员 姚云双

编辑 | 李传宝

审核 | 叶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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